关于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选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09    浏览:10

各学院、全体研究生:

为规范研究生选课管理,保障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有序开展,切实保障研究生课程学习、培养计划落地及学业进度推进,结合学校教学安排及研究生培养相关规定,现将本学期研究生选课各项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选课安排

本学期选课分三轮实施,所有轮次选课均遵循先到先得额满为止的抢选规则,具体安排如下:

(一)选课对象及时间

1.第一轮选课(调整重修阶段)

适用对象:2025 级及以前在读研究生;

用途:培养计划调整、课程退改选、不及格课程重修补选;

操作时间:2026  7  13  9:00—7  17  15:00

2.第二轮选课(新生首轮选课阶段)

适用对象:全体在读研究生;

用途:制定个人培养计划、新学期课程初选;

操作时间:2026  9  14  9:00—9  18  15:00

3.第三轮选课(补选调整阶段)

适用对象:全体在读研究生;

用途:培养计划微调、课程退改选、不及格课程重修补选;

操作时间:2026  9  20  9:00—9  24  17:00

(二)选课方式

统一通过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开展选课及培养计划提交审核工作,具体选课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研究生选课操作指南》。

(三)开课及上课时间

2026-2027 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正式开课:2026  9  21 日(星期一);

学期教学周期、放假调休安排参照学校教学日历:https://yjs.usst.edu.cn/2026/0610/c7110a366372/page.htm

二、个人培养计划制定要求

个人培养计划是研究生选课、学业考核、毕业审核的核心依据,所有研究生须严格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制定并提交审核,具体要求如下:

(一)课程分类要求

课程分为学位课、非学位课两大类:学位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非学位课:专业选修课、公共选修课。

允许跨专业选课,跨修课程累计学分上限 6 学分,统一计入非学位课程学分。

(二)计划制定流程

各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必修课程已自动预录入个人计划。研究生须在导师指导下,通过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完善整体个人培养计划并提交审核,依次完成导师、学院、研究生院三级审核,全部审核通过后计划生效。

(三)学分依据标准

各专业具体学分要求、课程修读规定,以《研究生手册》及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公示的本专业培养方案为准。

(四)选课前置条件

仅当培养计划状态为待导师审核”“待院系审核”“待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时,研究生方可进入选课界面开展选课操作。

三、课程修读及选课规范

选课核心流程分为两步:一是完成个人培养计划制定与提交审核;二是依据审核中的有效培养计划,完成对应课程选课抢选。

(一)公共基础课程

1.公共基础课程为研究生必修课程,选课冲突时,须优先保障公共基础课程修读安排。

2.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32000010”“自然辩证法概论(32000007两门核心思政课程,建议全体研究生本学期优先选课进班,未成功选课的学生,学校下学期视情况增设班级供补选。

3.仅秋季学期开设的公共基础课程,须于本学期完成选课,学年内不再单独增班补开。

(二)综合素养训练课程

本课程为本科直博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部分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必修环节(具体适用范围以当年度专业培养方案为准),完成以下任意一种方式即可认定为考核合格:

1.修读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相关专项课程,按教学要求完成学习任务,由任课教师直接在系统录入成绩;

2.参与校级及以上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相关活动累计6次及以上,完成素养记录本填写,经所在学院审核后录入系统成绩;

3.参与并完成校级及以上各类创新创业竞赛,凭竞赛佐证材料填写记录本,经所在学院审核后录入系统成绩。

(三)课程重修硬性规定

学位课程、专业必修课程考核未通过的,必须按规定重修,未按规定重修且考核合格的,将延缓学业进度、影响毕业审核。

四、校区课程安排说明

本学期研究生课程分军工路校区、营口路校区、上健康校区三大校区开设,研究生选课需仔细核对课程校区、课程名称,合理规划通勤与上课时间,各校区开课范围如下:

校区课程安排一览表

开课

校区

课程类型

学生类型

博士

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

能动、光电、环建

管理、机械、外语、健康(非上健康联培)、出版、理、材化、马院、智能科技、公利、泛血管、卓工

健康(上健康联培)

军工路

公共基础课程

专业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专业选修课程)

综合素养训练

营口路

公共基础课程

专业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专业选修课程)

上健康

公共基础课程

专业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专业选修课程)

备注:1. 部分上机实训类课程统一开设于军工路校区计算中心;2. 跨专业选修课程开课校区,以开课专业所属校区为准。

五、重要特别提醒

1.选课成功判定:仅课程纳入个人有效培养计划、且成功加入对应教学班、显示在个人课表中,方可判定为选课成功,缺任一环节选课无效。

2.退课清理要求:课程退选、退班后,若后续不再修读该课程,须同步在个人培养计划中删除对应课程,避免计划中的冗余课程影响毕业资格审核。

3.时间节点把控:所有选课、改选、重修、计划调整操作均须在对应轮次截止时间内完成,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补操作。

六、咨询联系方式

(一)各学院咨询渠道

学院

联系方式

学院

联系方式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usstndyjs@163.com

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

55270283

管理学院

65711381

机械工程学院

55270960

外语学院

65675940

环境与建筑学院

55270697

健康科学与工程学院

55270820

出版学院

55087778

理学院

65667034

材料与化学学院

55271726

马克思主义学院

55275116

公利医院医疗技术学院

18621900829

智能科技学院

55275116

东方泛血管器械创新学院

65067001

卓越工程师学院

55270124

(二)研究生院咨询电话

办公电话:55273454

研究生院

202679

附件:研究生选课操作指南.pdf


版权所有: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516号 邮编:200093

电话:021-55272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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