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全体研究生:
为规范研究生选课管理,保障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有序开展,切实保障研究生课程学习、培养计划落地及学业进度推进,结合学校教学安排及研究生培养相关规定,现将本学期研究生选课各项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选课安排
本学期选课分三轮实施,所有轮次选课均遵循先到先得、额满为止的抢选规则,具体安排如下:
(一)选课对象及时间
1.第一轮选课(调整重修阶段)
适用对象:2025 级及以前在读研究生;
用途:培养计划调整、课程退改选、不及格课程重修补选;
操作时间:2026 年 7 月 13 日 9:00—7 月 17 日 15:00。
2.第二轮选课(新生首轮选课阶段)
适用对象:全体在读研究生;
用途:制定个人培养计划、新学期课程初选;
操作时间:2026 年 9 月 14 日 9:00—9 月 18 日 15:00。
3.第三轮选课(补选调整阶段)
适用对象:全体在读研究生;
用途:培养计划微调、课程退改选、不及格课程重修补选;
操作时间:2026 年 9 月 20 日 9:00—9 月 24 日 17:00。
(二)选课方式
统一通过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开展选课及培养计划提交审核工作,具体选课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研究生选课操作指南》。
(三)开课及上课时间
2026-2027 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正式开课:2026 年 9 月 21 日(星期一);
学期教学周期、放假调休安排参照学校教学日历:https://yjs.usst.edu.cn/2026/0610/c7110a366372/page.htm
二、个人培养计划制定要求
个人培养计划是研究生选课、学业考核、毕业审核的核心依据,所有研究生须严格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制定并提交审核,具体要求如下:
(一)课程分类要求
课程分为学位课、非学位课两大类:学位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非学位课:专业选修课、公共选修课。
允许跨专业选课,跨修课程累计学分上限 6 学分,统一计入非学位课程学分。
(二)计划制定流程
各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必修课程已自动预录入个人计划。研究生须在导师指导下,通过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完善整体个人培养计划并提交审核,依次完成导师、学院、研究生院三级审核,全部审核通过后计划生效。
(三)学分依据标准
各专业具体学分要求、课程修读规定,以《研究生手册》及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公示的本专业培养方案为准。
(四)选课前置条件
仅当培养计划状态为“待导师审核”“待院系审核”“待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时,研究生方可进入选课界面开展选课操作。
三、课程修读及选课规范
选课核心流程分为两步:一是完成个人培养计划制定与提交审核;二是依据审核中的有效培养计划,完成对应课程选课抢选。
(一)公共基础课程
1.公共基础课程为研究生必修课程,选课冲突时,须优先保障公共基础课程修读安排。
2.“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32000010)”“自然辩证法概论(32000007)”两门核心思政课程,建议全体研究生本学期优先选课进班,未成功选课的学生,学校下学期视情况增设班级供补选。
3.仅秋季学期开设的公共基础课程,须于本学期完成选课,学年内不再单独增班补开。
(二)综合素养训练课程
本课程为本科直博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部分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必修环节(具体适用范围以当年度专业培养方案为准),完成以下任意一种方式即可认定为考核合格:
1.修读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相关专项课程,按教学要求完成学习任务,由任课教师直接在系统录入成绩;
2.参与校级及以上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相关活动累计6次及以上,完成素养记录本填写,经所在学院审核后录入系统成绩;
3.参与并完成校级及以上各类创新创业竞赛,凭竞赛佐证材料填写记录本,经所在学院审核后录入系统成绩。
(三)课程重修硬性规定
学位课程、专业必修课程考核未通过的,必须按规定重修,未按规定重修且考核合格的,将延缓学业进度、影响毕业审核。
四、校区课程安排说明
本学期研究生课程分军工路校区、营口路校区、上健康校区三大校区开设,研究生选课需仔细核对课程校区、课程名称,合理规划通勤与上课时间,各校区开课范围如下:
校区课程安排一览表
开课 校区 | 课程类型 | 学生类型 |
博士 研究生 | 硕士研究生 |
能动、光电、环建 | 管理、机械、外语、健康(非上健康联培)、出版、理、材化、马院、智能科技、公利、泛血管、卓工 | 健康(上健康联培) |
军工路 | 公共基础课程 | ✓ | — | ✓ | — |
专业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专业选修课程) | ✓ | — | ✓ | — |
综合素养训练 | ✓ | ✓ | ✓ | ✓ |
营口路 | 公共基础课程 | — | ✓ | — | — |
专业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专业选修课程) | — | ✓ | — | — |
上健康 | 公共基础课程 | — | — | — | ✓ |
专业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专业选修课程) | — | — | — | ✓ |
备注:1. 部分上机实训类课程统一开设于军工路校区计算中心;2. 跨专业选修课程开课校区,以开课专业所属校区为准。
五、重要特别提醒
1.选课成功判定:仅课程纳入个人有效培养计划、且成功加入对应教学班、显示在个人课表中,方可判定为选课成功,缺任一环节选课无效。
2.退课清理要求:课程退选、退班后,若后续不再修读该课程,须同步在个人培养计划中删除对应课程,避免计划中的冗余课程影响毕业资格审核。
3.时间节点把控:所有选课、改选、重修、计划调整操作均须在对应轮次截止时间内完成,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补操作。
六、咨询联系方式
(一)各学院咨询渠道
学院 | 联系方式 | 学院 | 联系方式 |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 usstndyjs@163.com | 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 | 55270283 |
管理学院 | 65711381 | 机械工程学院 | 55270960 |
外语学院 | 65675940 | 环境与建筑学院 | 55270697 |
健康科学与工程学院 | 55270820 | 出版学院 | 55087778 |
理学院 | 65667034 | 材料与化学学院 | 55271726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55275116 | 公利医院医疗技术学院 | 18621900829 |
智能科技学院 | 55275116 | 东方泛血管器械创新学院 | 65067001 |
卓越工程师学院 | 55270124 | — | — |
(二)研究生院咨询电话
办公电话:55273454
研究生院
2026年7月9日
附件:
研究生选课操作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