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6年上海理工大学“专业实践优秀研究生” “专业实践优秀联合培养导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23    浏览:36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精神,落实学校卓越工程师培养体系建设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上海理工大学“专业实践优秀研究生”“专业实践优秀联合培养导师”评选工作。本次评选坚持以评促学、以评促导,激励研究生积极投身工程实践、在破解行业企业真实技术难题中锤炼本领、积累经验,提升高质量就业核心竞争力;表彰校外联合培养导师在实践育人中的突出贡献,促进联合导师深度参与研究生全过程培养;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产教融合、按需培养走深走实,在全校营造崇尚工程实践、面向产业需求、服务行业发展的育人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在读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期间不得重复参评。

二、申报要求

(一)评选“专业实践优秀研究生”,所提供的成果须符合以下要求:

1.申请成果须为研究生专业实践期间,由校内导师、校外联合培养导师共同指导下自主完成,且专业实践时长不少于6个月。申请人须提交实践单位出具的在岗实践时长证明(加盖实践单位公章),佐证实践时长和校企双导师共同指导的真实性;

2.申报成果应具有较高应用价值,或在技术领域有发明或创新突破,或产生显著经济效益,或相关政策建言被政府部门采纳;对填补行业空白、具有重大实践创新价值,或经济与社会效益突出的成果,予以优先推荐申报;

3.申报成果须体现以下实践成效之一:成功解决行(企)业实际难题;参与研制产品或推动研究成果落地应用并取得显著成效;与联合培养导师共同署名申请专利或发表学术论文;共同出席专业学术会议并作联合署名报告;共同参加行业知名竞赛并获得奖项;

4.鼓励经联合培养导师推荐、已与联培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研究生申报。参评者须提交完整、规范的专业实践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材料须经校内导师与联合培养导师签字确认。

(二)“专业实践优秀联合培养导师”申报条件:

1.参评对象为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导师,且实际承担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的指导工作;

2.在专业实践指导过程中责任心强,能有效发挥指导作用,与所指导研究生共同取得突出实践成果;

3.所指导研究生获得“专业实践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的,其联合培养单位指导教师同步授予“专业实践优秀联合培养导师”荣誉称号。

三、评选要求

各学院应结合申报情况自定评选细则,重点对照上述申报成果要求和联合培养导师申报条件,严格把控推荐质量,确保参评材料真实有效、不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坚持实事求是、宁缺毋滥原则。评选过程中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按学术不端行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评选程序

(一)评选由个人申报、学院初评、研究生院(卓越工程师学院)终评三个环节组成。申请者填写《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专业实践优秀评选申请表》(见附件1)提交学院;学院初评后填写汇总表(见附件2),排序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卓越工程师学院)终评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二)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30日。纸质申请表(一式二份)、汇总表及佐证材料报送至卓越工程师学院,同时提交电子版至zygcs@usst.edu.cn。联系人:赵洁、李靓;联系方式:021-55270124。

五、表彰奖励

经学校终评确定的获奖名单,对“专业实践优秀研究生”与“专业实践优秀联合培养导师”分别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予以表彰奖励。

 

 

研究生院(卓越工程师学院)

2026年10月23日


附件1-申请表.doc

附件2-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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