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上海理工大学卓越工程师校企前沿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11    浏览:14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推进产教融合,着力培养具有爱国情怀、适应产业升级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卓越工程人才,现开展2026上海理工大学卓越工程师校企前沿课程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1.实行校企双负责人制,组建校企教学团队。团队成员结构合理,思想政治素质可靠,教学能力强,能积极投入教学改革。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合作企业数量不超过2家,行业(企业)人员不少于50%

2.校内课程负责人应为我校研究生导师,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工程实践经历,与共建企业有深厚合作基础;

3.企业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在行业企业至少5年以上工作经历,或是企业技术部门负责人,与校内课程负责人有坚实的合作基础,能够实际参与课程内容建设并参与授课;

4.申报课程原则上应研究生培养方案内课程,能够在立项建设后每年稳定开设。

二、 建设要求

1.校企前沿课程应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以行业企业前沿与产业发展动态为导向,在上海市“3+6”产业体系相关领域开展,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与长三角龙头企业共同开发,突出新时期卓越工程人才培养特色;

2.校企课程负责人应在课程内容重构、教学方法设计、教材开发、实践内容设置等方面进行深入合作,重点将行业企业发展前沿动态、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规范、新标准等融入课程中,强化理论学习与实际应用相结合,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结合,并共同完成课程教学大纲编制,开发教学案例;

3.校企合作特色课程除课堂教学外,鼓励采用多种教学方式,如开展课题研讨、参观实习、现场实操等方式进行实践活动。校企课程负责人共同参与课程考核,加强课程考核有效性和实用性

4.校企前沿课程建设周期内至少完成一轮课程教学。

三、 建设周期

建设周期为1

四、 申报流程

1.申请人填写《上海理工大学卓越工程师校企前沿课程申请书》(附件1)交至所在学院。

2.学院对提交材料进行初评、排序,填写汇总表(附件2)并将申请材料一式3份交至卓越工程师学院综合办公室(学生发展中心203),联系人:赵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5527012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ygcs@usst.edu.cn。材料提交截止日期:2026625日。

3.卓越工程师学院根据学院上报材料组织评审,确定最终立项名单并公示。

五、 其他事项

已有市级、校级研究生课程建设及教改项目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接受本次申报。

 

研究生院、卓越工程师学院

二○二六年六月

 

 

附件1:上海理工大学卓越工程师校企前沿课程申请书.docx

附件2:上海理工大学卓越工程师校企前沿课程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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