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上海理工大学联合培养实践基地(专项班)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11    浏览:16

为落实教育部对工程硕博士培养要求,深化科教融汇与产教融合,聚力卓越工程师培育,我校启动2026年联合培养实践基地专项班)项目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已初具建设规模的院级研究生实践基地均可申报。鼓励各学院立足学科特色优势,联动行业龙头、合作企业等社会资源,新建校级联合培养实践基地专项班)。申报条件遵照《上海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上理工〔2020209)(附件1)第五条相关规定。项目择优遴选,优先支持以下合作单位共建基地:

1.与我校具备成熟合作基础的单位;

2.由企业提出需求,依托在研校企项目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单位;

3.常年批量吸纳我校毕业生,就业对口率与稳定性突出的单位。

二、建设要求

各实践基地建设需紧扣国家卓越工程师培养要求,以专项班形式开展联合培养。依托校企协同育人,在联合培养机制、制度保障、管理模式、成果评价等方面创新优化,切实提升工程人才培养质量。具体建设要求如下:

1.校企课题库建设。基地(专项班)需结合行业需求、企业实际与领域特色,建立并更新校企合作课题库。课题需贴合工程硕博士培养目标,聚焦行业关键技术与工程实际问题,为研究生实践创新提供优质课题支撑,保障校企联合培养工作有序开展。

2.研究生实践管理。研究生需依托校企合作课题,采取驻企实践模式开展专业实践与工程研究。基地(专项班)每年接纳工程类硕博士实践人数原则上不少于15人。严格落实实践过程管理,留存企业盖章月报、阶段性报告等过程材料,确保实践环节可追溯、可考核;

3.双师型队伍建设。全面推行校企“双导师制”,基地(专项班)需配备实践能力过硬的企业联合导师,与校内导师协同培养研究生。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的联合导师不少于5名,且需持续稳定参与我校研究生实践指导工作,保障联合培养工作连续稳定;

4.实践成果署名。研究生在基地(专项班)实践期间产出的论文、专利、调研报告、创新创业作品及各类竞赛成果,须由研究生、校内外导师联合署名,并统一标注“上海理工大学联合培养实践基地(专项班)项目”资助;

5.大思政课与实践育人建设。基地(专项班)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耕工程思政育人。围绕科学家精神、大国工匠精神,结合专业领域特色,挖掘一线工程案例与先进典型资源,开展工程德育课程、专题讲座等育人活动,凝练形成可推广的思政育人典型案例;

6.就业跟踪与数据报送管理。基地(专项班)需配合学校做好研究生就业跟踪与育人成效统计工作,按时报送年度材料,为学校优化人才培养、完善基地评价提供数据支撑。

三、申报程序

1. 申请人填写《上海理工大学联合培养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申请书》(附件2),项目建设内容、运行方式、预期成果等进行论证,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准备5分钟ppt汇报。

2. 申请人所在学院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排序,审核通过的附件2(一式3份)、附件3(一式1份)及佐证材料交至卓越工程师学院综合办公室(学生发展中心203),联系人:赵老师、李老师,联系方式5527012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ygcs@usst.edu.cn。材料提交截止日期:2026625日前。

3. 卓越工程师学院根据学院上报材料组织评审,确定最终立项名单并公示。

四、其他事项

本项目建设周期1建设期满,卓越工程师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完成建设要求1-3的基地(专项班),按“合格”结项验收;完成建设要求1-6的基地(专项班),按优秀验收并考虑持续资助验收不合格的基地(专项班),限期整改直至取消资格,将影响所在学院后续申报。

 

研究生院、卓越工程师学院

二○二六年六月

附件1-《上海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上理工〔2020〕209号).pdf

附件2-上海理工大学联合培养实践基地(专项班)申请书.doc

附件3-上海理工大学2026年联合培养实践基地(专项班)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4-汇报PPT模板.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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