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6届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5】75号)及《上海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上理工学【2025】5号),学校现开展2026届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研究生)的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无不良信用记录。
2、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学习勤奋、成绩优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
4、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
5、原则上应获得过校级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做出突出贡献。
6、市优毕原则上从校优毕中推选,各学院上报名额不得超过《2026届上海市优秀毕业生(研究生)推荐名额》(附件1)。
二、评选程序及材料上报
1、学生自主申报,学院组织遴选,推荐结果经学院范围内5天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填报《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汇总表》(附件2)。
2、请于2026年4月13日前上报《2026届上海市优秀毕业生推荐汇总表》(加盖学院签章)至学生发展中心203室,同时将《汇总表》excel电子版发至usstygb@163.com。
3、汇总表中的各项信息参照格式如实填报,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将统一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4、根据市教委要求,上海市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采用网上填报。经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学生本人进行网上填报并按要求打印《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具体填报时间待通知。
研究生工作部
2026年3月20日
附件1:2026届上海市优秀毕业生(研究生)推荐名额
学院 | 名额 | 学院 | 名额 |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 16 | 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 | 30 |
管理学院(含专业学位中心) | 29 | 机械工程学院 | 19 |
外语学院 | 6 | 环境与建筑学院 | 11 |
健康科学与工程学院 | 31 | 出版学院 | 9 |
理学院 | 6 | 材料与化学学院 | 14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2 | 智能科技学院 | 2 |
公利医院医疗技术学院 | 3 | | |
附件2:
2026届上海市优秀毕业生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