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6届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20    浏览:10

各学院: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6届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575号)及《上海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上理工学【20255号),学校现开展2026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研究生)的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无不良信用记录。

2、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学习勤奋、成绩优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

4、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

5、原则上应获得过校级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做出突出贡献。

6、市优毕原则上从校优毕中推选,各学院上报名额不得超过《2026届上海市优秀毕业生(研究生)推荐名额》(附件1)。

二、评选程序及材料上报

1、学生自主申报,学院组织遴选,推荐结果经学院范围内5天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填报《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汇总表》(附件2)。

2、请于2026413前上报2026届上海市优秀毕业生推荐汇总表》(加盖学院签章)至学生发展中心203室,同时将《汇总表》excel电子版发至usstygb@163.com

3、汇总表中的各项信息参照格式如实填报,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将统一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4、根据市教委要求,上海市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采用网上填报。经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学生本人进行网上填报并按要求打印《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具体填报时间待通知。

 

 

 

 

 

研究生工作部

2026320

 

 

 

 

 

 

附件12026届上海市优秀毕业生(研究生)推荐名额

学院

名额

学院

名额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16

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

30

管理学院(含专业学位中心)

29

机械工程学院

19

外语学院

6

环境与建筑学院

11

健康科学与工程学院

31

出版学院

9

理学院

6

材料与化学学院

14

马克思主义学院

2

智能科技学院

2

公利医院医疗技术学院

3

 

 

 

 

附件22026届上海市优秀毕业生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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