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学决定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09    浏览:10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五十六条,《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上理工〔202292号)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经上海理工大学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给予以下名单研究生退学决定。

因难于联系,现向以下名单研究生公告送达退学决定书。

请以下研究生自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至所在学院领取并签收退学决定书。

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10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如对退学决定有异议的,请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根据《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上理工〔202292号)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研究生应当在退学决定作出之日起两周内办理离校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学校有权依职权办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方式:55273454

 

 

 

 

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2639


退学研究生名单:

 

序号

学号

姓名

学院

专业

退学原因

退学决定书编号

1

203590577

**

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

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

T2025-001

2

202562414

*

健康科学与工程学院

生物医学工程

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

T2025-002

3

222171517

**

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工程

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T2025-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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