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五十六条,《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上理工〔2022〕92号)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经上海理工大学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给予以下名单研究生退学决定。
因难于联系,现向以下名单研究生公告送达退学决定书。
请以下研究生自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至所在学院领取并签收退学决定书。
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10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如对退学决定有异议的,请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根据《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上理工〔2022〕92号)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研究生应当在退学决定作出之日起两周内办理离校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学校有权依职权办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方式:55273454
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3月9日
退学研究生名单: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学院 | 专业 | 退学原因 | 退学决定书编号 |
1 | 203590577 | 戴** | 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 | 电子信息 | 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 | 研T2025-001 |
2 | 202562414 | 杜* | 健康科学与工程学院 | 生物医学工程 | 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 | 研T2025-002 |
3 | 222171517 | 吴** | 机械工程学院 | 机械工程 | 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 研T2025-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