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卓越工程师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工程素养深厚、育人能力突出的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卓越工程师学院现启动首批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1. 申请人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认同卓越工程师培养理念,熟悉国家及学校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和导师指导行为准则;
2. 申请人须为我校具有独立招生资格的硕士生导师,熟悉本专业领域前沿技术与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和丰富的研究生指导经验。首批开放遴选的学科专业与研究方向如下:
序号 | 学科专业 代码 | 学科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1 | 085800 | 能源动力(专业学位) | 01(全日制)动力工程 |
2 | 085400 | 电子信息(专业学位) | 01(全日制)光学工程 |
3 | 085410 | 人工智能(专业学位) | 01(全日制)通用人工智能模型与算法 02(全日制)智慧应急管理 03(全日制)智慧物流与供应链 04(全日制)人工智能商业创新与应用 05(全日制)人工智能伦理与治理 |
4 | 085500 | 机械(专业学位) | 01(全日制)机械工程 02(全日制)车辆工程 |
5 | 085409 | 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学位) | 01(全日制)生物医学工程 02(全日制)医学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分析 |
6 | 085600 | 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 | 01(全日制)材料工程 |
3. 申请人须积极参与“工学交替”校企联合项目制研究生培养,配合落实上海高校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快速响应计划(工程硕士两年制人才培养改革)工作,即工程硕士“0.5+1.5”双段式培养模式(0.5年在校内进行课程学习+1.5年在企业开展课题研究);
4. 申请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优先推荐:
(1)具有企业工作经历,或主持/参与过重大国际、国内工程项目;
(2)主持/参与2025年、2026年上海市工程硕博士培养专项;
(3)近五年主持/参与横向课题,横向经费不少于15万元。
二.遴选程序
1. 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上海理工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1);
2. 材料提交与初审。申请人将申请表提交至所在学院。各学院汇总、初审后,将审核通过的申请表(附件1)统一报送至卓越工程师学院综合办公室(学生发展中心205室)。联系人:赵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55270124,电子版材料请同步发送至邮箱:zygcs@usst.edu.cn,材料提交截止日期:2026年3月16日;
3. 终审聘任。卓越工程师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并提交卓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通过人员名单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共同推动我校卓越工程师培养体系建设。
附件1 上海理工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xls
卓越工程师学院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