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人才培养工作,完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卓越医工复合人才培养体系,突出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现开展202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评优与医工交叉专项评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实践优秀研究生”及“专业实践优秀联合培养导师”
1、专业实践优秀研究生
(1)参评对象为目前在读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期间不得重复参评;
(2)研究生所开展的专业实践与个人专业学位领域密切相关,实践时间不少于6个月;
(3)专业实践成果突出,如:解决行(企)业实际难题、研制出产品或研究成果应用于实际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与联合培养导师共同署名申请专利或发表学术论文;共同出席专业学术会议并做共同署名的报告;共同参加行业知名竞赛并获得奖项等。鼓励经联合导师推荐,与联培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研究生申报。参评者应具有详尽、完整的专业实践报告和相关佐证材料,并经校内导师和联合培养导师签字认可。
2、专业实践优秀联合培养导师
(1)参评对象为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负责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的指导;
(2)在专业实践环节对研究生的指导有责任心,与指导的研究生共同取得突出成绩;
(3)对获得“专业实践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的研究生,其符合条件的联合培养单位指导教师,即可获得“专业实践优秀联合培养导师”荣誉称号。
二、“医工交叉优秀研究生”及“医工交叉优秀指导老师”
1、医工交叉优秀研究生
(1)参评对象为参与2022年医工交叉项目的在读研究生;
(2)每个医工交叉项目只可推荐1名医工交叉研究生参与申报。成果要求:至少发表1篇医工交叉领域的高水平学术论文(第一单位为上海理工大学,被资助人为第一作者),论文级别为校订A类及以上;或获得1个医工交叉领域授权专利(专利权人为上海理工大学);或共同参加行业知名竞赛并获市级以上奖项。优先考虑研究生与医工交叉导师共同署名的成果。
2、医工交叉优秀指导老师
(1)参评对象为我校医工交叉项目校外负责人,负责医工交叉研究生项目实践部分的指导,已在学校备案认定为医工交叉导师;
(2)在指导研究生医工交叉项目中认真负责、有责任心,所指导的医工交叉研究生在医工交叉领域取得突出成果;
(3)对获得“医工交叉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的研究生,其符合条件的医工交叉导师,即可获得“医工交叉优秀指导老师”荣誉称号。
三、评选要求
1、符合条件的研究生两类奖项选其中一类申报,不得同时申报。“专业实践优秀研究生”每个学院限报2名,“医工交叉优秀研究生”名额不限。
2、各学院应结合申报情况自定评选细则,评选时应侧重研究生在专业实践环节、医工交叉领域中解决实际难题、研制产品、与联合培养导师/医工交叉导师共同署名获得专利、发表学术论文、共同出席专业学术会议并做共同署名的报告、共同参加行业知名竞赛并获奖等方面。鼓励经联合导师推荐,与医工交叉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研究生申报。对同一医工交叉项目只可推荐1名医工交叉研究生申报这一要求,学院应严格审核把关,一旦发现同一项目有两名及以上申报的情况,取消申报资格。
3、各学院应严把推荐工作的质量,保证参评材料的真实性,且不涉及技术机密等问题,做到实事求是、宁缺毋滥。评选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弄虚作假的行为,将作为学术不端行为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予以相应处理。
四、评选程序
1、由个人申报、学院初评、研究生院终评三个环节组成。申请者填写《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专项评优申请表》(见附件一)提交学院。学院组织专家初评后,填写汇总表(见附件二、三),排序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终评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材料提交研究生院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27日。纸质申请表(一式二份)、汇总表及佐证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同时提交电子版至zhaojie@usst.edu.cn,联系人:赵洁,联系方式:021-55273454。
五、表彰奖励
经学校评审后确定的获奖名单,获奖研究生与获奖导师授予荣誉称号,同时颁发证书,予以表彰奖励。
研究生院
2023年10月20日
附件一-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专项评优申请表.doc
附件二、三-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