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研究生新生须按学校有关要求在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可以延期两周报到,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请各学院于9月16日前将确定不报到的2023级研究生名单反馈研究生院407室耿老师处,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无相关学生备注后仅提交纸质盖章版)。此类研究生在学信网标注为“放弃入学资格”。
联系人:耿老师 电话:55273454 邮箱:78181573@qq.com
附件:XX学院2023级放弃入学资格研究生名单.xlsx
研究生院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