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本科及研究生教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04    浏览:12375

校内各单位、全体师生:

根据学校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校历2022-2023-2学期研究生教学日历安排,现就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期间教学准备及教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安排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课堂教学活动按照校历、日历安排如期进行。学生自2023211日起报到注册,自2023213日起上课。

二、理论课程教学安排

1. 组织课堂教学。213日起,师生根据教务系统及研究生信息系统课表安排开展“以线下为主,线上线下混合”的教学活动。

2. 用好教学平台。继续利用“一网畅学”等在线教学平台开展课前、课后教学活动。任课教师可提前通过“一网畅学”平台发布课程公告、课程大纲、考核方案、教学资源,布置并批改作业,发布过程考核成绩等,落实完整的教学过程,保证教学质量。教务处及研究生院将继续开展课程建设质量情况检查工作。

3. 做好课程考勤。请任课教师继续用好“一网畅学”平台考勤系统,做好学生出勤情况统计和缺勤、请假记录。具体要求详见:关于试行本科生课程“一网畅学平台考勤系统“的通知。

4. 做好教学检查和服务保障,严防教学事故。开学初,教务处、研究生院、信息办和后勤管理处做好教学秩序检查和教学服务保障工作。各教学单位要组织落实好每一门、每一堂课的教学保障工作,督促任课教师严守课堂教学秩序,严防发生教学事故。

三、实践课程教学安排

各实验教学单位应提前做好实验教学准备,完成实验室环境检查、教学任务安排、实验设备及实验材料准备等工作,确保实验教学活动有序开展。要讲好、学好实验室安全教育第一课,严格遵守并执行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因疫情原因在2022年秋季学期未完成的实践类课程,应最晚于2023331日前完成相关教学内容并及时上传学生成绩。

四、补(缓)考、延考工作安排

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补(缓)考将于2023213日起继续以线上方式进行(上学期期末考试形式为线下考试的课程除外),具体安排见教务处及研究生院相关通知。请各教学单位和任课教师提前做好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提醒缓考学生和已完成补考确认的学生提前查看考试安排,按学校返校要求做好返校准备,按时参加考试。延考课程由开课学院及任课教师在学期初另行组织线下考试。

五、其他

有关新学期报到注册、学籍异动、选课等各项教学事务的具体安排,教务处及研究生院将于近期陆续发布,请老师和同学们及时关注相关网站通知。

如遇变化,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相关安排,并及时发布通知。

 

本科生院(教务处)、研究生院

20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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