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24    浏览:6059

校内各学院、全体师生:

根据教育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学校研究生教学工作实际,现就2021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教学准备及教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2021年秋季学期课堂教学活动按照校历安排如期进行,学术科研周自9月6日开始,理论教学周自9月20日开始。原则上不进行停课、延期等课程调整。

(一)理论课程教学安排

考虑到疫情防控形势的发展变化,经学校研究决定,2021年秋季学期所有研究生课程继续采用以线下为主,线上线下混合的教学方式开展教学。各学院应及时通知因疫情原因无法正常返校上课的研究生,督促研究生主动与任课教师沟通,了解课程内容,按任课教师要求通过在线教学平台主动开展课程学习。

)选课工作安排

2021年秋季学期研究生选课工作预定于2021年9月13日开始,疫情原因产生的变动另行通知。

)学籍异动

学籍异动可按照线上方式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申请。退学须研究生本人申请,若本人无法办理,须提供委托书及研究生本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学院应及时提醒因疫情等原因无法返校的研究生,关注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二、近期工作要求

)教师教学准备

2021年秋季学期研究生选课数据预计于9月20日前导入雨课堂平台并完成对接工作。任课教师应在开课前积极做好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的各项准备工作。任课教师务必于开课前及时通知研究生具体教学安排、在线教学平台、联系方式等,便于研究生提前了解教学要求。

研究生学习准备

全体研究生要合理安排时间,根据教学安排提前做好上课准备,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牢记防疫“三件套”、做好防护“五还要“,做好个人防护。建议研究生在教室内上课全程佩戴口罩。

研究生上课前请根据任课教师要求及时下载安装相应的软件或APP,提前熟悉学习平台和学习工具,并按课表和教学日历安排及时开展线上或线下学习活动。

后续上级部门及学校如有新的文件通知下发,各单位应按照新的文件通知精神,实时调整各项工作预案。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21年8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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