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准确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为校园地助学贷款审核做筹备,现从即日起启动2021-2022学年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和困难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依据
《上海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二、认定对象
上海理工大学全日制研究生
三、操作流程
3.1 学生申请
学生下载填写《上海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后面简称《申请表》),阅读并下载“学生准备材料”,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学院辅导员。
3.2 学院评议评审
1、学院成立学院认定工作组、年级(班级或专业)民主评议小组(人数不少于总人数的10%)并公示。
2、民主评议小组开展评议,填写民主评议会议纪要,并在《申请表》上填写民主评议意见。
3、认定工作组审核民主评议小组通过的初评名单,填写评审意见和评审会议纪要。
4、认定工作组将本学院审核通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审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认定工作组填写公示情况,并在学生《申请表》上填写学院审核意见。
5、学院将会议纪要、评议表格、初审名单汇总表、学生的《认定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
四、学校审核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汇总并审核各学院审核通过的认定名单。
五、抽查复核
1、学校和学院定期对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不定期地随机抽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核实,并参考一卡通消费对困难生进行预警。
2、申请认定的学生应诚信提交申请和证明材料,接受其他同学监督和评议。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按照《上海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上海理工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相关规定处理。
六、时间安排(建议)
1、学生准备提交材料:即日起至9月22日
2、学院组织评议、初审:9月23日至9月25日
3、学院审核、领导小组审定:9月27日至9月30日
4、学院公示:10月8日至10月12日
5、提交学校:10月13日至10月15日
七、注意事项
1、《申请表》要求下载填写后打印,不得涂改。
2、《申请表》的相关信息必须与相关证明材料完全一致。
3、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使用对应的证明材料模板A4打印填写。如开具证明单位使用该单位的模板,原则上必须包含对应证明模板上所有的空白字段,并要求打印或粘贴在A4纸张大小。
4、学院将学生材料入袋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5、未尽事宜,以《上海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为准。
特此通知,望相互转告。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8月26日
附件1: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x.
附件2:学生准备材料.rar
附件3:学院准备材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