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做好研究生助学贷款管理工作,2023-2024学年的助学贷款工作即将开始,本学年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同一学年只能选择一种贷款项目,相关通知如下:
一、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借款学生在当地资助中心办理手续签订合同,学生将拿到纸质版贷款受理证明;网上办理续贷后,学生将收到含校验码的短信。
1.1 线上登记
请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新老生于9月19日前通过welink客户端扫码填写蒲公英表单,或复制链接https://welink.huaweicloud.com/s/uPe83vAQ填写,2023级新生也可在开学报到当天绿色通道处或学院进行扫码登记,无需提交纸质受理证明给学校。
特别注意:线上登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时,需要输入金额及校验码(6位数字),如不清楚个人信息可以进入国家开发银行个人客户端查询。请认真填写,如金额与贷款申请时填报有出入,可能会造成无法放贷。
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如需盖章,请前往研究生工作部老图书馆410室办理。
1.2 材料录入
学生提交信息后学校资助中心老师登录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录入校验码及学生回执,待生源地资助中心及国家开发银行审核过后予以放款。
因贷款学生数量众多,录入回执需要时间周期,如未按规定时间登记,系统视借款学生撤销当年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往年此种情况多有发生,请同学们按时登记助学贷款信息。
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在研究生学历期间,首贷研究生应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同学们假期准备好相关佐证材料,完成相关认定后与校园地助学贷款银行进行签约申请。续贷研究生在中国银行校园地助学贷款申请系统申请续贷即可。
首次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的研究生同学务必扫码预登记,续贷研究生无需登记。
2.1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
目前,为支持研究生更好的完成学业,学校已出台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详见研究生手册奖助工作与评优篇章。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仅用于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如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请按照申请要求准备相关佐证材料。
填写《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后面简称《申请表》),下载并阅读“学生准备材料”,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学院审核及签字完成后,请同学们按照申请表、佐证材料顺序叠放并装订,并在9月26日前将材料提交至老图书馆410室。
三、重要事项
1、如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请不要在学校银行卡中存储超过8000元,以免财务默认缴纳学费而扣款。
2、根据往年经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将于11月底之前全部到账,如未到账,可咨询贷款地资助中心。
3、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将统一到达学校财务账户,此时学生手机会收到一条消息显示所有贷款已经被学校扣除,请不要惊慌这是贷款到校的提示,而非扣款最终结果。学校会根据前期缴费情况分情况处理,比如已经缴纳学费及住宿费会将贷款退回学生农业银行卡,如前期未缴纳会财务抵扣学费住宿费后其余金额进农业银行卡,请及时查询11月的农业银行交易流水明细。如对学费扣缴有疑问,可前往财务处13号(研究生)窗口进行咨询。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55511500
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8月
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x
学生准备材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