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2022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2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安排(共三批次)
1. 本学年第一次学位评定委员会预计于2022年3月下旬召开,申请第一批授学位研究生完成答辩并上交答辩材料至学院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2日;学院上报材料至学位办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9日。2022年3月9日至3月31日期间不受理硕士学位论文重合度检测。
2. 本学年第二次学位评定委员会预计于2022年6月中下旬召开,申请第二批授学位研究生完成答辩并上交答辩材料至学院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2日;学院上报材料至学位办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9日。2022年6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不受理硕士学位论文重合度检测。
3. 本学年第三次学位评定委员会预计于2022年9月-10月召开,相关答辩截止时间及学位授予安排待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日历确定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学位工作一栏发布。
各学院可在学校要求范围内安排本学院的答辩截止日期及相关事宜,研究生须以学院通知为准。
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学位论文重合度检测
1. 学位办每周一、周四(不含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检测当天上午11点半前导师完成自查的论文,检测结果一般当天即可查询。请切勿利用任何其他途径自行进行重复度检测,以免造成学位论文被非法利用。
2. 系统中提交的重合度检测论文将直接用于盲审送审,学生抽中盲审后无需再次提交论文。请在进行重合度检测时务必上传定稿后的完整论文(pdf版本),论文须隐去导师及本人信息(用**或空白代替论文中出现姓名部分),抽中盲审后不受理版本变更。
(二)学位论文盲审
1. 2021年11月起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实施全盲审,盲审结果通过后方可组织答辩。论文送审事宜由本学院自行安排,相关时间节点请以学院通知为准。
2. 我校学位论文盲审委托教育部学位中心进行评审,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周期一般不超过25个工作日,博士学位论文评阅周期一般不超过35个工作日(不含周末、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学生可在研究生信息系统中查询盲审结果。请根据拟答辩时间合理安排重合度检测及盲审时间,以免因盲审评阅结果未出影响到答辩安排。
(三)临近最长学习年限的学生,请务必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完成答辩,入学时间以实际报到时间计算,全日制研究生可登陆学信网查询入学时间。
请广大研究生及导师根据以上时间节点以及注意事项合理安排答辩及学位申请事宜。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