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推进学校综合改革,进一步完善卓越工程人才培养体系,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专业学位研究生主动投身工程实践、精准服务产业发展需求,同时表彰校外联合培养导师在实践育人工作中的突出贡献,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上海理工大学“专业实践优秀研究生”、“专业实践优秀联合培养导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在读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期间不得重复参评。
二、申报要求
1、评选“专业实践优秀研究生”,所提供的成果需符合以下要求:
(1)申请成果须为研究生实习实践期间,由校内导师、校外联合培养导师共同指导下自主完成,且专业实践时长不少于6个月;
(2)申报成果应具有较高应用价值与社会价值、在技术领域有发明或创新突破、产生显著经济效益、具备广泛社会影响力,或相关政策建言被政府部门采纳;对填补行业空白、具有重大实践创新价值,或经济与社会效益突出的成果,予以优先推荐申报;
(3)申报成果需体现以下实践成效之一:成功解决行(企)业实际难题、参与研制产品或推动研究成果落地应用并取得显著成效;与联合培养导师共同署名申请专利或发表学术论文;共同出席专业学术会议并做联合署名报告;共同参加行业知名竞赛并获得奖项;
(4)鼓励经联合培养导师推荐、已与联培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研究生申报。参评者须提交详尽完整的专业实践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且材料需经校内导师与联合培养导师签字确认。
2、“专业实践优秀联合培养导师”申报条件
(1) 参评对象为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联合培养导师,且实际承担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的指导工作;
(2) 在专业实践指导过程中责任心强,能有效发挥指导作用,与所指导研究生共同取得突出实践成果;
(3) 所指导研究生获得“专业实践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其符合上述条件的联合培养单位指导教师,同步授予“专业实践优秀联合培养导师”荣誉称号。
三、评选要求
各学院应结合申报情况自定评选细则,重点关注上述专业实践优秀研究生申报成果要求,严格把控推荐质量,确保参评材料真实有效,且不涉及技术机密等问题,坚持实事求是、宁缺毋滥原则。评选过程中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按学术不端行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评选程序
1、由个人申报、学院初评、研究生院(卓越工程师学院)终评三个环节组成。申请者填写《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专业实践优秀评选申请表》(见附件一)提交学院。学院组织专家初评后,填写汇总表(见附件二、三),排序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卓越工程师学院)终评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2、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14日。纸质申请表(一式二份)、汇总表及佐证材料报送至卓越工程学院,同时提交电子版至zygcs@usst.edu.cn,联系人:赵洁、李靓,联系方式:021-55271024。
五、表彰奖励
经学校终评确定的获奖名单,将对“专业实践优秀研究生”与“专业实践优秀联合培养导师”分别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予以表彰奖励。
研究生院(卓越工程师学院)
2025年11月6日
附件一-申请表.doc
附件二-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