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教育部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要求,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提高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启动2025年度上海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未获批过校级研究生实践基地,且已建成一定规模的院级研究生实践基地,均可申报本项目。
二、申报要求
鼓励各学院结合学科优势与特色,调动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新建一批校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申报要求参照《上海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上理工[2020]209号)(附件1)第五条,符合条件即可申报。
本次申报优先考虑:
1. 与我校已有良好合作基础的单位;
2. 由企业提出需求,依托校企合作项目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的单位;
3. 已批量接收我校研究生就业的单位。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申报工作,结合学院及学校实际情况,积极开展申报工作,每个学院限申报3项。
三、建设要求
学院与联合培养单位共同承担实践基地建设工作,在基地联合培养机制、制度保障、管理模式、成果评价体系等方面探索创新。基地建设周期1年。基地须具有一定承载规模,承担专业学位研究生参加专业实践,原则上不少于15人/年。基地应配备能在实践环节指导研究生的联合培养导师,实行“双导师制”,联合培养导师人数不少于5名。基地成果须标注“上海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项目”资助。基地负责人、导师和研究生应积极参与卓越工程师学院举办的讲座等活动。
四、经费支持与考核
研究生院(卓越工程师学院)对符合条件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进行立项建设,并予以经费支持。实践基地建设期满,卓越工程师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验收。达到“合格”要求的基地,按期结项验收;达到“优秀”要求的基地,按期验收并考虑持续资助。验收“不合格”的基地,限期整改直至取消资格,将影响所在学院后续申报。
五、申报程序
1.申报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填写《上海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申请书》(详见附件2),就项目建设内容、运行方式、预期成果和验收目标等进行论证,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学院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汇总、初审、排序,审核通过的附件2(一式3份)、附件3(一式1份)及相关佐证材料交至卓越工程师学院综合办公室(学生发展中心205),联系人:李老师、赵老师,联系电话:5527012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ygcs@usst.edu.cn。材料提交截止日期:2025年9月5日前。
3.卓越工程师学院根据学院上报材料组织评审,确定最终立项名单并公示。
附件1-《上海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上理工〔2020〕209号).pdf
附件2-上海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汇总表.xls
研究生院(卓越工程师学院)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