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4】57号)及《上海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上理工【2021】96号),学校现开展2025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研究生)的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名额
1、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应届毕业研究生,延长学制学生除外;
2、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成绩优秀,思想政治素质和综合表现突出。原则上从校优秀毕业生中推选;
3、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就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参评;
4、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解除处分后,学生获得表彰、奖励及其他权益,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
5、择优推荐,各学院上报名额不得超过《2025年度上海市优秀毕业生(研究生)推荐名额》(附件1)。
二、评选程序及材料上报
1、学生自主申报,学院组织遴选,推荐结果经学院范围内5天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填报《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汇总表》(附件2)。
2、请于2025年3月31日前上报《2025年上海市优秀毕业生推荐汇总表》(加盖学院签章)至学生发展中心203室,同时将《汇总表》excel电子版发至usstygb@163.com。
3、汇总表中的各项信息参照格式如实填报,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将统一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4、根据市教委要求,本次上海市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采用网上填报。经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学生本人进行网上填报并按要求打印《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具体填报时间待通知。
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2月18日
附件1:2025年度上海市优秀毕业生(研究生)推荐名额
学院 | 名额 | 学院 | 名额 |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 16 | 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 | 30 |
管理学院(含专业学位中心) | 48 | 机械工程学院 | 18 |
外语学院 | 8 | 环境与建筑学院 | 11 |
健康科学与工程学院 | 28 | 出版学院 | 8 |
理学院 | 6 | 材料与化学学院 | 14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智能科技学院 | 1 |
附件2:
2025年度上海市优秀毕业生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