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5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18    浏览:10

各学院: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457号)及《上海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上理工【202196号),学校现开展2025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研究生)的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名额

1、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应届毕业研究生,延长学制学生除外;

2、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成绩优秀,思想政治素质和综合表现突出。原则上从校优秀毕业生中推选;

3、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就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参评;

4、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解除处分后,学生获得表彰、奖励及其他权益,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

5、择优推荐,各学院上报名额不得超过《2025年度上海市优秀毕业生(研究生)推荐名额》(附件1)。

二、评选程序及材料上报

1、学生自主申报,学院组织遴选,推荐结果经学院范围内5天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填报《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汇总表》(附件2)。

2、请于2025331前上报2025年上海市优秀毕业生推荐汇总表》(加盖学院签章)至学生发展中心203室,同时将《汇总表》excel电子版发至usstygb@163.com

3、汇总表中的各项信息参照格式如实填报,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将统一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4、根据市教委要求,本次上海市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采用网上填报。经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学生本人进行网上填报并按要求打印《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具体填报时间待通知。

 

 

研究生工作部

2025218

 

 

附件12025年度上海市优秀毕业生(研究生)推荐名额

学院

名额

学院

名额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16

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

30

管理学院(含专业学位中心)

48

机械工程学院

18

外语学院

8

环境与建筑学院

11

健康科学与工程学院

28

出版学院

8

理学院

6

材料与化学学院

14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智能科技学院

1

 

 

附件22025年度上海市优秀毕业生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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